勉县清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勉县清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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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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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勉县周家山镇柳营社区 |
联系人 |
柏晓华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 (1)生产设施:HZS12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座; (2)辅助设施:原料库、维修间、仓库、磅房、力学实验室、空压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矿粉筒仓; (3)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 (4)其他建构筑物:办公楼等; (5)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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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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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爽、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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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金凤、李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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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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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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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正常生产情况下(矽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聚羧酸、噪声、工频电场)、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电焊烟尘、二氧化锰、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辐射)。 类比企业检测结果: (1)粉尘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3个工种、5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7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3个,接触噪声强度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非噪声工作场所测量1个点,噪声强度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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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如能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的。因此,勉县清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六个方面提23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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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3.1正文增加类比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3.2核实辅助用室评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