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陕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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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机械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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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城街办兰池三路石何杨村瑞鑫电力科技园1排1号 |
联系人 |
高运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评价范围:以陕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陕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设施:生产车间(铆焊区、喷漆间、测试间、装配区)、厂房外天然气发电机组测试区; (2)辅助设施:空压机、维修间; (3)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供暖; (4)其他建构筑物:办公楼等; (5)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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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卫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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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胡撼隆、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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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胡撼隆、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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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张伟光、吴莘昊、雷江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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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0年9月28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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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二氧化锰、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丙烯酸、柴油、甲烷、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1)粉尘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1个工种、2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化学毒物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个3工种、3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8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5个,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非噪声工作场所测量1个点,噪声强度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4)紫外辐射 紫外辐射测量对象1个,测量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5)手传振动 手传振动测量对象1个,测量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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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第二十五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对陕西泰豪沃达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和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基本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提18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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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明确重点监控岗位,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和应急救援措施维护和保养; 2、细化喷漆室的水性漆MSDS分析,对岗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用品做分析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