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增产航煤项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工催化柴油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增产航煤项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工催化柴油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地址位置 |
咸阳市东郊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南厂区 140 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内部 |
联系人 |
马赛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 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增产航煤项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工催化柴油改造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增产航煤项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工催化柴油改造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具体评价范围包括: 原有的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区内新增的一台加氢精制反应器、一台精制柴油/分馏塔进料换热器、一台脱硫化氢汽提塔顶后冷器、一台汽提塔顶除盐设施、一台混合溶解器、一台含油污水除油设施;原位更换2台精制柴油泵、2台加氢进料泵、脱硫化氢汽提塔顶空冷器。 本次评价若涉及环境、安全、消防方面的内容,以相关专业评价报告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凤 |
||
报告编制人 |
夏骏洋、胡撼隆 |
||
现场调查人员 |
夏骏洋、胡撼隆、王金凤 |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伟光、暮喜爱 |
||
检测时间 |
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 |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危害因素(柴油、硫化氢、液化石油气、一氧化碳、氨、溶剂汽油)、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通过对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液化石油气、一氧化碳、氨、溶剂汽油、噪声、高温的检测,正常生产状态下,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我国职业接触限值。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第十二类“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并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防护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等实际情况,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增产航煤项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工催化柴油改造项目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本报告认为,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的设置、应急救援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基本满足实际防护需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效果基本可行,基本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提22条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