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定边胡尖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胡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定边胡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大唐定边胡尖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定边胡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地址位置 | 定边 | 联系人 | 党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以大唐定边胡尖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胡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该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胡尖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至路渠330kV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 (2)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胡尖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和路渠330kV变电站。 | ||
项目负责人 | 胡撼隆 | ||
报告编制人 | 李雪、刘利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撼隆、刘利 | ||
采样检测人员 | 胡撼隆、李爽 | ||
检测时间 | 2020.12.15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1)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2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1个,测量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2)工频电场 工频电场测量4个点,8小时工频电场强度时间加权平均值计算对象1个,计算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对大唐定边胡尖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边胡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发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对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的处置措施,并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提建议。 |